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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召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(扩大)会议

供稿: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  日期:2023年04月01日 08:17   浏览量:[]

为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,有效组织实验室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,保障校园安全、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,3月31日下午,我校在翔宇楼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(扩大)会议。校长常绿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党委副书记、副校长吴建华主持会议。



常绿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,提出了三点要求:一是提高认识,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。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,对每一个实验分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提出具体安全管理要求,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、不留死角;二是规范制度,构建立体的安全制度体系。各教学科研单位要结合上级实验室安全制度和我校实际,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细化到位,针对各实验室特点和重点设备制定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,并加以贯彻和落实,把规范抓成习惯,把习惯抓成文化;三是加强教育培训,提高实验室安全认识。针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知识结构的不同,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及时组织师生参加各种安全管理业务培训,多渠道、多形式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。各教学科研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,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取得实效,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。

吴建华就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:一是思想认识上再重视。要以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,坚持“防患未然、抓早抓小”“警钟长鸣、常抓不懈”,增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;二是管理机制上再健全。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,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,细化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、安全运行机制、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;三是处置能力上再提升。要切实加强对潜在危险源的监控和检测,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,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事前预防、事发应对、事中处置以及事后处理的全过程预防和处置机制,切实推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
国资处负责人解读了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、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等相关政策,汇报了2022年实验室安全主要工作,并就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、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等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点做出说明。

化工学院、生科学院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;各教学科研单位签订并向常绿校长递交了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。




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,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,国资处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。


作者:于银山编辑:杨建 审核:李博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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